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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成功奮鬥的故事

如果你三十歲或以上,一向對金融証劵都熱衷投資,那不用多介紹,你一定認識本文主角──呂志華(1973)。

呂志華為筆者的同窗,一同於1973年畢業於油天,不過一別三十多年,期間只曾碰過一次面。最近適逢其會,與志華兄再次相逢,說起當年兒時鎖事,真有點回味無窮。

如果閣下對呂氏陌生,筆者不妨節錄自書刊對其的一些簡介:

「呂志華為本港知名金融分析家,報章雜誌專欄作家,擁有超過十五年之業內經驗。呂氏曾於多間財經雜誌及《香港經濟日報》擔任投資版主編,以及為《資本雜誌》,香港經濟日報,成報,星島日報,快周刊等撰寫專欄。呂氏亦曾在各大電子傳媒及報章雜誌受訪以及撰寫專欄文章,其中包括新城財經台《股市直擊》主持,有線電視《搶錢俱樂部》嘉賓主持,香港電台,商業電台,亞洲電視及加拿大多倫多電台嘉賓主持。除傳媒外,呂氏亦曾於証劵界工作多年,他曾出任時富証劵及東泰証劵資料研究董事。他亦自行撰寫及出版財經書籍十多本。呂氏現為一家財經公關顧問服務公司的董事總經理,主要是為本港上市公司及準備上市公司提供公關顧問服務。社會服務方面,呂氏曾獲選為1994年觀塘區民選議員,新華社香港地區事務顧問及特區臨時區域組織成員。」

上述簡介,只道出志華兄成功事業的一鱗半爪,其實他還滿肚密圈,不過筆者賣一個關子,讓看官等著瞧吧。

成功及風光背後,究竟是一條康莊大道還是一條崎嶇難路呢?筆者大膽單刀直入的問這位兒時同窗。志華兄不愧有大將之風,沒有令筆者及油天校友失望,還細說他鮮有向人提及的童年辛酸史及其三十多年的歷程。

「不說你不知,我是南洋華僑。當年舉家來港,家境並不太好,生活艱苦,人生路不熟,英文字母ABC也不懂。可幸鄭校長不嫌不棄,肯讓我插班五年級。我亦不負父母師長的栽培,與弟弟惡補英文,很快便追上其他同學。(筆者按:志華兄在油天兩年,一直名列前茅。)升中試後被派去陳瑞琪喇沙中學,總算融入香港的教育制度。」

「小時因為家庭環境不好,我便開始撰寫文章賺錢幫補家計。我記得我是在中一的時候投稿明報日報一個叫《自由談》的專欄,我的處女作叫《口琴史話》。其實我是不懂吹口琴的,當年只是看過相關的文章便自己再抽取精髓,再作一篇,怎料投稿被取錄了,而且被刊登出來,還有稿酬呢!好像是11元或13元。當年我的學費是70多元,我便發覺原來撰寫文章是可以賺錢的。這一個好開始為我之後在文化界及傳媒界舖了一條路。之後,我便用筆名在明報日報,明報晚報等報章寫各式各類的文章,包括影評,電視評等。」

「我一直寫到1975年,有一次,有一名著名的影評人因事放假,主編找我做替工,我立即應承,之後更加強我當作家的志向。記得為了趕稿,我試過一天看多部電影,回家還要將每一部電影的影評立即寫出來呢!經過這連串的經驗,我撰寫文章的內容更廣泛,而涉及的報章一直增加,包括工商日報、工商晚報、信報等。」

筆者問志華兄:「花這麼多時間在撰文方面,有否影響到學業呢?」他說:「其實是沒有的。沒有人會將所有時間花在讀書方面,總有閒暇做些其他事情,例如游水,打波等,我只是不將我課餘的時間做上述的消閒,而耽在圖書館寫我的文章吧了。那時候,一則為了賺錢,二則是我的興趣,所以我也不亦樂乎。」

「我初踏足社會,是先在食品公司做廣告策劃的。我並沒有放棄在報章撰文,反之我開始寫股票消息及評論等。而為增加這方面的認識,我不斷搜尋當時美國財經界大師級人物的理論及分析,從中偷師學習。其實中學時期我已經開始看這類書的中文譯本。當我學習到一定的基礎後,我將其理論投放進本地的証劵市場,發現一樣有效。我便開始了用美式的圖表分析,波浪理論等來評論香港的股市。在當時來說,在香港還未有其他人用這個方法呢!我的評論很快便在工商日、晚報,星島日、晚報,每週經濟評論等發表。」

「慢慢,我全身踏進經濟評論這一個行業,做過香港週刊之主編,於1987年,又成為經濟日報的創刊元老之一。」

「後來,我轉投証劵界,於1989年在時富証劵當分析員時,當時電腦還未普及,我已開始教投資者怎樣看圖表分析大市。」

「到1990年,香港電台開始找我每朝早上做一個股票評論的節目時段,當時這是一個新嘗試,還未有同行做過這樣定時的環節。我一做就做了8年,之後其他電台也找我做財經節目。」

「回歸之後,我覺得市道不好,便離開証劵界,開始了我著書立說的紀元及成立了現在的公關公司。我亦將我手上的股票賣掉,逃過了金融風暴的災劫。到2000年,我與友人以門外漢的身份投資,成立財路網,加入了科網熱潮的尋金熱。可幸不足兩個月,便有買家對財路網垂青,我們便將公司部份股份以高價轉讓,不但投資全數回籠,還有微利。但不消一個月,科網熱潮爆破,科網股及科網公司變得一文不值。這短短數月的投資,竟能全身而回,算是漂亮的一役!」

「我是怎樣去做區議員的呢?說來話長!我於1990年在麗港城置業,不久,屋邨範圍成立了一所精神科中途宿舍。當時邨內居民大部份都表示不滿,原因並不是歧視該些舍友,而是發展商在售樓時刻意隱瞞置業人仕。原來政府批地興建麗港城條件之一是發展商是要興建該中途宿舍,所以無論政府及發展商都一早知道會有中途宿舍在邨內,但他們一直守口如瓶,後來被居民查到。我們有權選擇居住環境,如果在置業前已得知安排,當然心甘命抵,但置業後才公布,等於剝奪了我們的選擇權利,那有這樣豈有此理的事?所以大部份邨民都團結起來反對,而我則被推舉為他們的代表。反對結果當然得不到平反。但是政府不久改變了政策,規定發展商在售樓時要披露發展地皮內及附近已知的土地運用安排。可以說當時的爭取雖然得不到即時的成果,但令到政府改變政策,也可算是努力之後惠及他人。而我亦開始感受到政府有很多東西是不對的,我覺得我有義務站出來替他人爭取,而這樣就令我輾轉步入議會與政壇。」

短短一小時的專訪,志華兄將其經歷簡單厄要的闡述過,當中的努力與艱辛不言而喻。問志華兄有什麼可以勉勵其後輩,他說:「不要因自己出身寒微而抱怨他人或社會,要用自己的努力去爭取自己的未來。」他續說:「人生要有意義,但有時也要做點傻事,所以我現在寫書及參與社會事務,未必會有即時的收獲,但卻可以幫助其他人。」

最後,志華兄還送了一則金句給讀者:「扶貧先扶勤,滅貧先滅懶」。各位可領悟到多少呢?